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音频系统小损伤的主观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的收录、分配、传送和监测等环节,对小损伤节目(与源节目对比,源节目须可获得)或产生小损伤的系统的声音质量进行主观评价,也适用于产生小损伤的编解码器等设备的研究和开发。英文名称:Methods for the subjective assessment of small impairments in audio system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2016-03-18
实施日期:2016-03-18
出版日期:2016-03-18
页数: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TU-R BS.1116-3《音频系统小损伤主观评价方法》。本标准与ITU-RBS.1116-3相比变化如下:——第3章的3.1对应ITU-R BS.1116-3的附录4;——第8章中允许的节目素材*大电平由ITU-R BS.1116-3第6章中规定的“高于校准电平9dB”修改为符合GY/T 282-2014中规定的“*大真峰值音频电平应不超过-2dB TP”。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东、覃毅力、孙岩、王倩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