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规定适用于高度大于10m,且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的裙座自支承立式钢制塔器。本规定不适用于带有拉牵装置、带有砖板等非金属衬里及带有有色金属衬里的塔器。本规定是结合化工和石油化工塔式容器设计的具体情况,对JB4710-1998《钢制塔式容器》的补充和具体化英文名称:Mesh Demister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HG 5-1404-1981 HG 5-1405-1981 HG 5-1406-1981
中标分类:化工>>化工机械与设备>>G93化工设备
ICS分类:化工技术>>71.120化工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发布日期:1998-11-18
实施日期:2000-06-01
页数:26页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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