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SO2、NO、CO的方法检出限均为1mg/m3,测定下限均为4mg/m3;NO2的方法检出限为3mg/m3,测定下限为12mg/m3;CO2的方法检出限为1g/m3,测定下限为4g/m3。英文名称: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gaseous pollutants(SO2, NO,NO2, CO, CO2)—Portable Fourier transform infrared spectroscopy method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1-12-30
实施日期:2022-06-01
页数:10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黄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宝山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嘉定区环境监测站和河南省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12 月 30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