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照相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照相机,不包括具有拍照功能的移动电话及其他设备。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Camera
标准状态:现行
ICS分类:成像技术>>摄影技术>>37.040.10摄影设备、投影仪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1-03-02
实施日期:2011-04-01
出版日期:2011-04-01
页数:6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照相机产品在生产、使用及废弃过程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照相机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产品部件的环境特性和公开信息中应包含的内容提出了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光电子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 年3 月2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1 年4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