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流量和中流量两类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s sampler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HBC 3-2001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5大气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01空气质量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日期:2007-06-25
实施日期:2008-03-01
出版日期:2008-03-01
页数:14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HBC 3—2001)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在起草本标准过程中,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大气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及美国国家环保局出版的《EPA TestMethod:Reference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SuspendedParticulates in the Atmosphere (High volume Method)》(美国环保局检测方法:大气中的悬浮颗粒物检测参考方法(大流量采样器))部分内容,并参考了国内外部分厂家生产的采样器技术指标及企业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年12月3日批准。本标准自 2008 年3 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