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总氮的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氮的测定。 当检测光程为30mm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4mg/L(以N计),测定范围为0.16 mg/L~10mg/L。英文名称: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total nitrogen by continuous flow analysis(CFA) and N-(1-naphthyl)ethylene diamine dihydrochlorid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10-25
实施日期:2014-01-01
出版日期:2014-01-01
页数:12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江阴市环境监测站、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吉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天津市水环境监测中心、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10月25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