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12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包括丙溴磷、甲拌磷、乐果、二嗪农、乙拌磷、异稻瘟净、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对硫磷、稻丰散和乙硫磷。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测定固体废物,当取样量为10.0 g时,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6 μg/kg~1.2 μg/kg,测定下限为2.4 μg/kg~4.8 μg/kg。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当取样体积为100 ml时,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2 μg/L~0.3 μg/L,测定下限为0.8 μg/L~1.2 μg/L。详见附录A。英文名称: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Organic Phosphorous Pesticides-Gas Chromatograph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5-11-20
实施日期:2015-12-15
出版日期:2015-12-15
页数:49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海市黄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上海市普陀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11月2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12月15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