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可以以灰阶值在彩色或灰阶影像显示系统〔如阴*射线管(CRT)显示器、平板显示器、投影系统〕上显示单色影像信息的医用影像显示系统。本标准适用于用于诊断(为做出临床诊断进行的医学影像解释)或观察(出于医学目的观察医学影像而不是提供医学影像解释)目的的医用影像显示系统,因此对影像质量有特殊的要求。本标准描述了用于测试医用影像显示系统的试验方法。本标准的范围单指可以用目视判断或者使用普通试验设备的试验方法。借助这些设备可以进行的更先进的或者更量化的影像显示系统测量方法超出了本标准的范围。头部固定的影像显示系统和用于确定定位的影像显示系统及用于操作这些系统的影像显示系统不包含在本标准范围内。本标准不包括定义验收试验及稳定性试验的要求或者稳定性试验频率的要求。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Medical image display systems—Part 1:Evaluation method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YY/T 0910.1-2021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43医用射线设备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50射线照相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3-10-21
实施日期:2014-10-01
作废日期:2022-09-01
出版日期:2014-10-01
页数:52页
前言
YY/T0910《医用电气设备 医学影像显示系统》拟分部分出版:———第1部分:评价方法;YY/T0910的其他部分正在考虑制定中。本部分为YY/T0910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2563-1:2009《医用电气设备 医学影像显示系统 第1部分:评价方法》。仅有如下编辑性变化:———删除了IEC前言;———引言,第1章,第4章中“本国际标准”改为“本部分”;———修改了原文7.4.4中计算公式的错误。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 线设备及用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元、单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