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界定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经济林等术语和定义,给出从造林树种、造林密度、植被配置、经营措施等4个方面认定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英文名称:Technical regulation of classifying ecological forest and economic forest in project for conversion of cropland to forest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农林业及轻纺工业工程>>P86林业工程
ICS分类:农业>>65.020农业和林业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8-01-01
实施日期:2008-12-01
出版日期:2008-12-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以生态效益为主导,兼顾退耕还林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鼓励营造混交林,简明实用等原则,提出了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的4个条件:造林树种、造林密度、植被配置、经营措施。本标准为兑现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指导林种布局和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工作提供依据。本标准的附录A 至附录D 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鸿文、杜纪山、陈应发、李芳芳、翟明普、周择福、王红春、赵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