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对农贸(集贸)市场等场所环境和从业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监测的监测对象、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和常态化防控期间,疫情防控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农贸(集贸)市场等场所环境和从业人员开展监测,包括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内容。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SARS-CoV-2 in agriculture product markets and trade market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1环境卫生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2-20
实施日期:2021-02-20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定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桂珍、刘军、刘培培、贾志远、雷雯雯、李慧莹、何小周、张曙霞、张流波、王全意、江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