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缺血性脑卒中的诊断与分型、急性期诊断与治疗、二级预防、康复以及健康教育。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缺血性脑卒中的诊疗。英文名称:Diagnosis and treatment quality control of ischemic strok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废止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12-09-24
实施日期:2013-03-01
作废日期:2016-12-28
出版日期:2013-03-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华山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解放军总参谋部总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拥军、赵性泉、崔丽英、董强、曾进胜、魏东宁、胡文立、彭斌、周永、王伊龙、荆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