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在结构、抗风防倾覆、演出工艺的安全技术要求,同时对临时搭建演出场所的舞台设备安全、电气安全的特殊要求做出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广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商场、宾馆、厂房、公园、景区等临时搭建的演出场所。本标准适用于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的设计、安装、装台、拆台、排练、演出等过程。本标准未包括舞台设备(含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机械、舞台幕布、舞台装置等)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当地气象灾害出现的情况。英文名称:Perform site safety technical standards—Part 2:Temporary perform site safety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stage and stand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ICS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01.140信息学、出版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11-03-23
实施日期:2011-06-01
出版日期:2011-06-01
页数:16页
前言
《演出场所安全技术要求》、《演出场所安全管理规范》、《演出场所安全工作规程》、《演出场所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共同构成演出场所安全系列标准。《演出场所安全技术要求》拟发布以下七个部分:———第1部分:演出场所安全技术通则;———第2部分: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安全技术要求;———第3部分:舞台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4部分:舞台灯光安全技术要求;———第5部分:舞台音响安全技术要求;———第6部分:舞美装置安全技术要求;———第7部分:剧场工艺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演出场所安全技术要求》的第2部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和GB/T20000.4—2003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创联舞台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文茂声光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上海舞台技术研究所、中国舞台美术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贤良、田湉、蔡健勇、康乐、陈干生、闫常青、徐奇、李国棋、周建国、沈毅德、李维镇、何娅、郁仁发、盛洁、张素贤、毕启亮、倪文元、张旭、侯苟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