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JB/T 4781-2005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7-03-28
实施日期:2017-08-01
出版日期:2017-08-01
页数:4页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JB/T 4781—2005《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与JB/T 4781—2005相比,其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范围:——取消了设计温度的要求,增加了罐体容积不小于1m3罐体界定等内容。b) 术语和定义:——取消了工作压力、设计压力等7个术语,增加了液化气体等4个术语。c) 资格与职责:——原“总论”改为“资质与职责”,增加了用户或设计委托方的职责,修改了设计单位和制造单位的资格与职责的要求。d) 材料:——修改了罐体用钢板、钢锻件、钢管与管件、堆积绝热材料、焊接材料等要求,增加了框架材料的-20℃低温冲击要求。e) 设计:——修改了*大允许充装量、*低设计金属温度等要求,增加了分析设计方法、二甲醚等四种介质和泄漏试验等要求。f) 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修改了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的要求。g) 制造:——修改了焊接接头、材料复验、冷热加工、组装、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等要求,增加了E类焊接接头。h) 试验方法:——增加了氨检漏、卤素检漏及氦检漏等试验方法。i) 检验规则:——取消了批量检验的要求,增加了免除型式试验的条件。j) 附录——增加了“标准的符合性声明及修订”和“风险评估报告”2个附录;——取消了原“产品质量证明书的格式和内容”和“试验报告格式”2个附录;——原“安全泄放装置的设计计算”改为“罐体安全泄放量及安全泄放装置排放能力的计算”,并且修改了罐体安全泄放量及安全泄放装置排放能力的要求。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2)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62/SC4)组织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哈尔滨建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常州蓝翼飞机制造装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燕山、周伟明、张七斤、魏勇彪、张杰、陈朝晖、寿比南、谢铁军、罗永欣、吴全龙、汤晓英、陈小虎、翟兰惠、张建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B/T 478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