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增城检验检疫局从各类进出口纺织产品中,均检出纤维含量标识不合格问题,其中有产品所使用纤维成分名称不规范、有实际棉纤维含量达不到标签标注水平、有纤维含量的组份分标签标注不相符,还有只重视面料纤维含量标注而忽视了辅料的纤维含量标注。
这些纺织产品均不符合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和GB/T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的规定要求,从而造成整批不合格。纤维含量标识问题已成为当前纺织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欧洲、美国及其他国家不断对纺织纤维的名称、标签内容和标注方式等提出更为细致的要求,对我国纺织产品出口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在此,增城局提醒相关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纺织产品的纤维含量标识,不盲目遵从客户的不合理要求,严格把好原材料采购和合格供应商评估关,从源头控制好产品纤维含量,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正确标注,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