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色度的稀释倍数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色度的测定。方法检出限为 2 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920水质pH 的测定玻璃电*法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色度chroma
由溶解物质和不溶解悬浮物产生的颜色,用未经过滤或离心分离的原始样品测定的颜色。
4方法原理
将样品用水稀释至与水相比无法区别时的稀释倍数作为表达颜色的强度,单位为倍。
5试剂
5.1水: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6仪器和设备
6.1具塞比色管:50 ml,内径一致,无色透明、底部均匀无阴影。
6.2光源:荧光灯。两排冷白色(CW)荧光灯,灯管下无任何遮挡,每排长度至少 2 米, 并排放置。荧光悬挂于实验台面上方 1.5 米处。
6.3容量瓶:100 ml。
6.4量筒:250 ml。
6.5pH 计:精度±0.1 pH 单位或更高精度。
6.6采样瓶:250 ml 棕色玻璃瓶。
6.7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7样品
7.1样品采集和保存
按照HJ/T 91 的相关规定采集样品,采样时应使样品充满样品瓶,并保持密封。采集后样品在 4 ℃以下冷藏保存,避光可保存 24 h。对于可生化性差的染料和颜料废水,样品可保存 15 d。
7.2试样的制备
将样品倒入 250 ml 量筒中(6.4),静置 15 min,倾取上层非沉降部分作为试样进行测定。
7.3样品颜色描述
取试样(7.2)倒入具塞比色管(6.1)中,至 50 ml 标线,将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垂直向下观察液柱。用文字描述样品的颜色性质。颜色描述为无色、浅色或深色,色调描述为红、橙、黄、绿、青、蓝、紫、灰、粉、黑、白、棕,样品的透明度描述为透明、浑浊或不透明。
7.4pH 的测定
取试样(7.2)按照 GB/T 6920 对水样进行 pH 的测定。
8分析步骤
8.1初级稀释
准确移取 10.0 ml 试样(7.2)于 100 ml 容量瓶(6.3)中,用水(5.1)稀释至刻度,混匀后按目视比色方法(8.3)观察,如果还有颜色,则继续取稀释后的试料 10.0 ml,再稀释10 倍,依次类推,直到刚好与水(5.1)无法区别为止,记录稀释次数 n。
8.2自然倍数稀释
取第n-1 次初级稀释的试料按照表 1 的稀释方法进行自然倍数稀释,每稀释 1 次,混匀后按目视比色方法(8.3)观察,直到刚好与水(5.1)无法区别时停止稀释,记录稀释倍数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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