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印油墨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胶印油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5962 油墨术语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內容和项目顺序
GB/T 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QB 2930.1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 第 1 部分 可溶性元素
QB 2930.2 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 第 2 部分 铅、汞、镉、六价铬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962 确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胶印油墨 offset printing ink
适用于各种平版印刷方式的油墨总称。
3.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
在 101.3 kpa 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 250℃的有机化合物。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4.2 产品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3 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
5 技术内容
5.1 生产过程的要求
5.1.1 不添加卤代烃、异佛尔酮、对苯二酚、对甲氧基苯酚及附录A中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5.1.2 不使用沥青作为原材料。
5.1.3 能量固化油墨不添加二苯甲酮(BP)、异丙基硫杂蒽酮(ITX)、2-甲基-1--2-吗啉基-1-丙酮(907)作为光引发剂。
5.2 产品的要求
5.2.1 产品中植物油的限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产品中植物油限量要求
类别 | 植物油限量要求,% |
冷固轮转胶印油墨≥ | 30 |
单张纸胶印油墨≥ | 20 |
热固轮转胶印油墨≥ | 7 |
5.2.2 产品使用的矿物油中芳香烃的质量分数应小于1%。
5.2.3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限量应符合表2要求,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QB 2930.1及QB 2930.2的要求。
表 2 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 | 限量要求 | |||
热固轮转胶印油墨 | 单张纸胶印油墨 | 冷固轮转胶印油墨 | 能量固化胶印油墨 |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 | 10 | 3 | 3 | 2 |
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mg/kg ≤ | 100 |
5.3 包装与说明的要求
5.3.1 产品的塑料包装容器不添加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以及氯化石蜡(链形碳数10-13,含有氯的浓度在50%以上)。
5.3.2 产品的塑料包装容器不添加含铅、镉、汞的塑料添加剂。
5.3.3 企业应向使用方提供减少有害物释放的使用条件的建议。
5.3.4 企业应向使用方提供符合GB/T 16483要求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6 检验方法
6.1 技术内容5.2.3表2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GB/T 23986-2009规定的方法进行,其中试剂选择和样品制备按照附录B的说明进行。
6.2 技术内容5.2.3表2中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检测按照GB 18581-2009规定的方法进行,其中试剂选择和样品制备按照附录C的说明进行。
6.3 技术内容中的其他要求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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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2542-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