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话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话,包括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T 15279 自动电话机技术条件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Z 20288-2006 电子电气 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通用要求
SJ/T 11365-2006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
SN/T 1877.2-2007 塑料原料及其制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方法
YD/T 1591 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及充电/数据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1644.1-2007 手持和身体佩戴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人体模型、仪器和规程 **部分:靠近耳边使用的手持式无线通信设备的 SAR 评估规程
YD/T 1760.1 数字移动终端外围接口数据交换 第 1 部分:数据格式技术要求
YD/T 1760.2 数字移动终端外围接口数据交换 第 2 部分:数据交换文件格式技术要求
YD/T 1885 移动通信手持机有线耳机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话 phone
连接到公共通信网内的固定电话终端、无绳电话终端和移动用户终端产品。
3.2
有线电话 wirephone
连接到公共固定通信网络内的固定电话终端、无绳电话终端产品。
3.3
移动电话 mobile phone
连接到公共无线通信网络内的移动用户终端产品。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3 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
5 技术内容
5.1 有线电话
5.1.1 仅使用电话线供电、具有 LCD 显示的有线电话,其在挂机状态下的漏电流应符合 GB/T 15279 要求;其他仅使用电话线供电的有线电话在挂机状态下的漏电流应不大于 20 μA。
5.1.2 使用外接电源供电的有线电话,其外接电源适配器实际的平均效率应符合 YD/T 1591 的要求。
5.2 移动电话
5.2.1 移动电话的电磁照射比吸收率值应不大于0.8 W/kg。
5.2.2 移动电话电源充电器及充电/数据接口应符合 YD/T 1591 要求。
5.2.3 移动电话有线耳机接口应符合 YD/T 1885 要求。
5.2.4 移动电话软件的数据格式应符合 YD/T 1760.1 要求,数据交换文件格式应符合 YD/T 1760.2 要求。
5.3 产品要求
5.3.1 产品中均质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产品中均质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注1
项目 | 限值 |
铅 | ≤0.1% |
汞 | ≤0.1% |
镉 | ≤0.01% |
六价铬 | ≤0.1% |
多溴联苯 | ≤0.1% |
多溴二苯醚 | ≤0.1% |
注 1:符合例外内容的可以豁免,例外内容见表 2。 |
表 2 产品中均质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例外内容
序号 | 内容 |
1 | 铅应用于电子部件的玻璃中 |
2 | 铅和镉应用于光学玻璃和滤光玻璃中 |
3 | 铅应用于电子陶瓷部件的陶瓷中 |
4 | 铅应用于钢合金中作为合金成分且其含量≤0.35% |
5 | 铅应用于铝合金中作为合金成分且其含量≤0.4% |
6 | 铅应用于铜合金中作为合金成分且其含量≤4% |
7 | 铅应用于高温焊料中,且其含量≥85% |
8 | 铅应用于微处理器针脚及封装连接所用焊料中,且其含量为 80%~85% |
9 | 铅应用于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的内部粘接焊料中 |
10 | 铅应用于节距不超过 0.65 mm 且带铁镍引线框架或铜引线框架的细间距零部件的表面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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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2508-201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