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支撑国家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原环境保护部的组织下,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化学纤维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的指导,支撑化学纤维制造行业排污许可制度的落实,按照原环境保护部计划安排,《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被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2018 年度国家环
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指南》工作计划,项目编号:2018-13。
该指南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和标准司组织制订,生态环境监测司总体协调组织,通过公开征集遴选,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华中科技大学作为协作单位,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和《总则》等法律规章并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共同起草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
1.2 工作过程
2017 年 4 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为其他行业自行监测指南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7 年 5 月,根据《关于征集 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 被列入《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指南》,我单位组织协作单位完成项目申请答辩。
2017 年 9 月,根据《关于举办 2017 年**期国家环保标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于 2017 年 9 月 6—7 日参加了培训班学习。
2018 年 1 月,参加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编制启动推进会, 明确了《指南》编制各个时间节点要求,进行了标准编制培训。
2018 年 2 月,赴襄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了解化纤企业监督性监测及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以及企业主要产品分类、生产工艺流程、排污节点及污染排放等情况。
2018 年 3 月,赴新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了解化纤企业监督性监测及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以及企业主要产品分类、生产工艺流程、排污节点及污染排放等情况。
2018 年 4 月 16—18 日,参加生态环境部 2018 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培训班。
2018 年 4 月,赴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调研全国化纤企业分布、生产状况、产品分类及产生的污染物等相关情况。
2018 年 1—6 月,标准编制组查阅了化学纤维制造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及管理要求等,梳理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化学纤维制造工业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同时查阅了化学纤维制造业各类产品的生产工艺相关书籍、文献。
2018 年 7—8 月,完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及《开题论证报告》。
2018 年 9 月,组织召开开题论证会,邀请专家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及《开题论证报告》进行技术论证。
2018 年 10—12 月,根据开题论证会专家意见,重点调研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企业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及产生的污染物等基本生产情况。
2018 年 12 月整理资料,完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及《编制说明》。
2019 年 1 月 17 日,《指南》通过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并建议:标准名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调整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
更多指南编制说明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指南编制说明全文:
下载地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标准正式版已经发布,可点击下方链接浏览标准正式版浏览地址:《HJ 1102-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学纤维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