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市场上生产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市场上销售的部分液化石油气产品存在残留物、组分项目不合格的问题。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产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产品时应将产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一同登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