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08 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下达了《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原则与方法》的制定任务,修订《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项目统一编号为 1535。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1.2 工作过程
成立标准编制组,查询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
任务下达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及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方法开展了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并结合对地方标准的备案管理技术审查工作积累,完成了《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和方法》和编制说明。
开题论证,确定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
2010年10月11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组织召开开题论证会。对标准修订的技术路线、拟开展的主要工作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认为,标准的定位准确,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及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并建议在对现行排放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总结分析,确定研究重点。
召开标准研讨会
2017年3月31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召开研讨会,听取编制组对《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原则与方法》的修订思路的汇报。会议建议下一步重点研究排污许可等新型管理制度,界定排放标准在国家环境管理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研究科学设置标准体系,解决交叉重叠、缺项等问题;研究地方标准体系设置原则,解决目前标准错综复杂、无序发展的局面;尽快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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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