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1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GB/T 6920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法
GB/T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3水质 色度的测定
HJ/T 195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05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828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