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动植物油脂中水分及挥发物含量的两种方法。本标准**法[沙浴(电热板)法]适用于所有的动植物油脂;第二法(电热干燥箱法)仅适用于酸价低于4 mg/g的非干性油脂,不适用于月桂酸型的油(棕榈仁油和椰子油)。
**法﹑沙浴(电热板)法
2原理
在103℃士2℃的条件下,对测试样品进行加热至水分及挥发物完全散尽,测定样品损失的质量。
3仪器和设备
3.1分析天平;感量0.001 g。
3.2碟子;陶瓷或玻璃的平底碟,直径80 mm/ 9o mm.深约30 mm。
3.3温度计;刻度范围至少为80 ℃~110 ℃,长约100 mm水银球加固,上端具有膨胀室。3.4沙浴或电热板(室温一150 ℃).
3.5干燥器;内含有效的干燥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