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概述
(一)基本分类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依次进行。分项工程应按主要防腐蚀材料的种类所构成的工程进行划分,基层处理工程可单独构成分项工程。建筑防腐蚀工程的分项工程可划分为:基层处理工程涂料类防腐蚀工程、耐酸陶管工程等。
(二)质量要求 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格 1)保证项目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应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在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检数中,有7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规范规定值范围内,其它点的实测值不得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相应*大偏差值。
2、 优良 1)保证项目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抽检的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部位应符合优良的规定;3)在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检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规范规定值范围内,其它点的实测值不得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相应*大偏差值
注: ①保证项目: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工程质量有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
②基本项目: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检验项目。
③允许偏差项目:在检测中允许少量检测点在本标准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超差,仍可满足工 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