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功能组件设备,消防检测应如何来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呢?
1.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及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对控制器的下列主要功能进行调试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的规定。
① 自检功能。控制器应能对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② 操作级别功能。控制器应根据不同使用对象设置不同的操作级别。
③ 屏蔽功能。控制器应能对指定部件进行屏蔽,并点亮屏蔽指示灯,显示被屏蔽部件的地址注释信息。
④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控制器主电断电后,备电应能自动投入;主电恢复后,应能自动投入;主电、备电故障指示灯应能正确指示控制器主、备电的故障状态。
⑤ 故障报警功能,包括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和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线断路、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显示故障类型。控制器与现场部件之间的连线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显示故障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
⑥ 短路隔离保护功能。总线处于短路状态时,短路隔离器能将短路总线配接的设备隔离,被隔离设备数量不应超过32个,控制器应显示被隔离部件的地址注释信息。
⑦ 火警优先和二次报警功能。使任一只非故障部位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报警信号,再使另一只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均应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显示发出报警信号部件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
⑧ 负载功能。多个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控制器应分别记录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部件的报警时间。使回路配接的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火灾信息记录情况;输入、输出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处于工作状态,模块总数大于50个时,使至少50个模块同时工作,检查控制器启动信息记录情况
⑨ 消音和复位功能。控制器应能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报警的探测器探测区域恢复和手动报警按钮复位后,控制器应能对控制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状态复位,消除声、光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对输出、输入模块的工作状态复位,消除启动、反馈声、光信号。
⑩ 火灾报警控制器依次与其他回路相连接,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备电工作状态下,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短路隔离保护功能、负载功能和复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