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压下空气中化学纯净的可燃液体蒸气和气体引燃温度(自燃温度)的测定方法。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引燃温度ignition temperature
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试验,发生引燃时的*低温度。
2.2
引燃ignition
可燃液体或气体在被加热的试验烧瓶内,发生清晰可见的火焰和/或爆炸的化学反应,这种反应的延迟时间不超过5 min.
2.3
引燃延迟时间ignition lag
试样完全注入烧瓶的瞬间到发生引燃所需要的时间。
3试验概述
将体积为200 mL的敞口锥形烧瓶加热到一定温度后,把一定量的可燃液体或气体试样注人到锥形烧瓶中,在暗室里观察烧瓶内是否发生引燃。通过采用不同温度和不同试样量重复试验,把发生引燃时烧瓶的*低温度作为该试样在常压下空气中的引燃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