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验 规 范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 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3.2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
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 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4、检验条件
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5.1 GB/T 2828.1-2003 Ⅱ级 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5.3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5.4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6.1 成品送检
6.1.1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6.1.2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6.1.3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6.2 OQC 检验
6.2.1 OQC 抽样按5.1-5.4 执行。
6.2.2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6.2.3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 库。
6.3 检验标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