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能系统(PVES)用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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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能系统(PVES)用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检测

1.蓄电池监测测量什么

(1)智能巡检测量各单体电池电压、电池组充放电电流、电池组电压、环境温度。

(2)UPS/EPS蓄电池监测管理系统每10秒钟对蓄电池各参数进行一次检测。

2.蓄电池监测反应什么

(1)单体蓄电池阻抗测试过程中,不需要任何人为干预或对电源状态做任何调整,可以依靠系统完全自动实现;

(2)能够在浮充、均充、放电、离线等不同状态下,对电池组中的单体进行阻抗测试;

(2)采用交流阻抗测试方法,系统应能准确测试各单体电池的阻抗,而不是直流内阻。

(3)单体蓄电池阻抗测试过程中,不对蓄电池组或其中的部分连接蓄电池进行放电。

3.蓄电池监测系统的报警及报警状态输出

(1)蓄电池监测系统根据实时监控数据对不同种类的报警进行判断,并可通过通信接口及开关量输出节点对报警状态进行远程传输;

(2)蓄电池监测系统通信协议内应包含对于报警状态的判断和设置,能够在**时间将系统报警发送到监控中心。

(3)蓄电池监测系统具备单独的开关输出,并通过不同的开关量输出指示不同的系统报警状态,当通信连接问题时仍然能够对报警状态进行判断,并通过开关量节点进行输出。系统报警具有良好的实时性,从系统中出现紧急报警到系统对报警状态进行开关量输出时间应不超过20秒。

相关标准

检测标准:《光伏能系统(PVES)用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61427-2006 条款 8.3

检测对象:光伏能系统(PVES)用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

检测项目:充电保持试验

检测标准:《光伏能系统(PVES)用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61427-2006 条款 8.4

检测对象:光伏能系统(PVES)用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

检测项目:在光伏系统使用中的循环耐久性试验

检测标准:《光伏能系统(PVES)用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61427-2006 条款 8.1

检测对象:光伏能系统(PVES)用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

检测项目:容量试验

检测标准:《光伏能系统(PVES)用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DIN EN 61427-2006 条款 8.2

检测对象:光伏能系统(PVES)用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

检测项目:循环耐久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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