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信号发生器术语和定义,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合成信号发生器。具有合成信号发生器功能的插入单元或附属装置的测量仪器可以参照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587--2012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 6592-2010电工和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合成信号发生器synthesized signal generator
输出信号的频率由基准振荡器(通常是内部的)用算术方法导出的一种信号发生器,包括连续波合成信号发生器(频率合成器)、合成扫频信号发生器、矢量信号发生器等。
3.2
频率转换时间frequency swifching time
从频率开始变化起,到频率接近终止值并且与终止值的偏离保持在规定范围内的时间间隔。注:本条应规定偏离终止值的颠率和钡率转换时的步进量。
3.3
功率电平转换时间power level switching time
从电平开始变化起,到电平接近新选定的额定值并且保持在所规定的误差范围内的时间间隔。3.4
剩余调频residual FM
信号发生器输出的无调制连续波信号在规定带宽内的等效调频频偏。3.5
误差矢量幅度error vecfor magnitude
在Ⅰ/Q星座图中,信号的真实位置偏离理论位置的误差矢量的幅度。一般用误差矢量幅度占理论位置矢量幅度的百分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