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453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1代替:
一般来说,本部分适用于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使用的定时器和定时开关,这些设备可以使用电,燃气、油、固体燃料、太阳热能等能源或是这些能源的组合﹐这些设备包括了加热、空调和类似的应用。
本部分也适用于作为控制系统一部分的单独定时器或与带有无电量输出的多功能控制器机械地组合在一起的定时器。本部分不适用于GB 16915.4”范围内的延时开关(TDS)。
注:除非专门注明,在本部分所使用的“定时器”一词包括定时器和定时开关。
本部分不适用只指示时间或记录时间过程的装置。
本部分不适用于集成有不能单独进行测试的定时功能件的多功能控制器。
1.1.1 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定时器的固有安全,适用于与设备安全相关的操作特性,亦适用于在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或其他设备(包括带电或不带电)内使用的电自动控制器的试验。在没有相应标准情况下﹐也适用于工业用途,例如中央供热、空调、热处理等。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用于公共场所,例如由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设备,其使用的定时器也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
本部分也适用于GB 4706.1范围内的器具所使用的定时器。本部分不适用于专门用于工业用途的定时器。
注:本部分使用的"设备"--词包含器具和设备""。1.1.2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机械操纵的,机电操纵的、电操纵的或电子操纵的电自动控制器,这些控制器能响应或控制各种特性,如温度﹑压力,时间的推移﹑湿度﹑光,静电效应流量﹑液位等。
1.1.3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与设备用小型电动机起动的电自动控制器。这种控制器可装在电动机内,也可以与电动机分开。
1.1.4代替:
本部分也适用于与自动控制器组成整体的非自动控制器。1.2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90 V、额定电流不超过63A的控制器。1.3代替:
本部分未规定与定时器在设备中安装方法有关的自动动作响应值。如果响应值与使用者或周围环境的安全有密切关系,则由相应的家用设备标准规定的或由制造商确定的响应值在本部分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