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新制造的模拟量输出的电子式电压互感器 , 供频率为 15Hz〜 100Hz 的电气测量仪器和电气保护装置使用 。
注 1: 光学装置通常包含电子器件 , 因而认为属于本部分的适用范围 。
注 2: 电子式电压互感器的技术信息详见附录C 。
注 3: 本部分不包括专用于三相电压互感器的要求 , 但它们是相关的 , 第 3 章〜第 11 章的要求适用于这些互感器 ,
也有些条文包含三相电压亙感器的内容(例如2.1.5 、 5.1.1 、 5.2 、 11.2.1和11.2.2) 。
注 4: 有关数字量输出型电子式电压互感器的技术信息可参见 GB/T20840.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