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电流是指用电设备在额定电压下,按照额定功率运行时的电流。也可定义为电气设备在额定环境条件(环境温度、日照、海拔、安装条件等)下可以长期连续工作的电流。用电器正常工作时的电流不应超过它的额定电流。
额定电流是由绕组的额定容量除以该绕组的额定电压及相应的系数(单相为1,三相为√3)而算得的流经绕组线端的电流。
因此,变压器的额定电流就是各绕组的额定电流,是指线电流。但是,组成三相组的单相变压器,如绕组为三角形联结,绕组的额定电流则以线电流为分子,以√3为分母来表示,例如线电流为500A,则绕组的额定电流为(500/√3)A。
变压器在额定容量下运行时,绕组的电流为额定电流。参照国家标准GB/T151641—1994《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变压器可以过载运行,三相的额定容量不超过100 MVA(单相不超过33.3 MVA)时,可承受负载率(负载电流/额定电流)不大于1.5的偶发性过载,容量更大时可承受负载率不超过1.3的偶发性过载。
套管也应有相应的过载能力,绕组热点温度和顶层油温度分别不能超过140℃和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