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额定电压36V以上(不含36V),直流1500V、交流1000V以下的驱动用小功率电动机,包括:
(1)转速折算到1500r/min时,连续定额不超过1.1kw的各类交流异步电动机、交流同步电动机;
(2)连续定额不超过1.1kw的交流换向器电动机、直流电动机。
注1:额定功率≤同步转速×1.1kw/1500.
注2:不包括防爆电动机和控制电动机(如伺服电动机、步进电动机、自整角机、旋转变压器、测速发电机等)。
注3:不适用于有一种定额超出以上适用范围的多电压、多转速电动机。
二、3C认证检测标准:
1.GB12350《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2.GB14711《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要求》
3C认证根据电机种类不同,按照单元划分目录选取适用的安全标准进行检测,如果电机未列在单元划分目录内,则由企业根据电机的内部结构选取适用的检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