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射频灯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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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射频灯具检测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4824—2004《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与GB4824—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进一步明确了第1章的标准适用范围;
———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工业、科学和医疗(工科医)(射频能量)应用、阻性焊接及辅助过程设备、低电压、小型设备4个定义;
———“第6章电磁骚扰限值”主要变化归纳为:A 类大功率设备的限值修改(1组功率分界线~20kVA,2组功率分界线75kVA),A 类设备增加3m 法限值,但只适用于小型设备;
———“7.5受试设备的布置”中增加:“对于3m 测试距离,EUT 电缆的辐射评估应限制在测试区域(1.2m 直径,1.5m 离地高度)范围内的内部连接电缆及电源电缆部分。不在测试区域范围内的外围设备应与试验环境隔离,或采取去耦的措施。”
———“7.6受试设备的负载条件”中对于“工业设备、微波炊具、单区或多区感应炊具、电焊设备”进行了修改;
———新增“7.7试验场地测量结果的记录”;
———新增“12.5测量不确定度”;
———修改了“附录A 设备分组的举例”;
———新增“附录E CISPR对保护特定区域特定无线电业务的建议”。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CISPR11:2010《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射频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只做了如下修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2010)(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6号)》的规定对附录G:敏感的无线电业务频段分配中的对应频段进行修改,使其更符合我国国情使用。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4365—2003 电工术语电磁兼容[IEC60050(161),IDT]
———GB/T6113.101—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1 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IEC/CISPR16-1-1:2006,IDT)
———GB/T6113.104—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4 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辐射骚扰(IEC/CISPR16-1-4:2005,IDT)
———GB/T6113.203—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3 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辐射骚扰测量(IEC/CISPR16-2-3:2003,IDT)
———YY0505—2005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IEC60601-1-2:2001,IDT)
———GB9706.4—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IEC60601-2-2:2006,IDT)
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三基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琼瑜、张君、孟志平、任杰、卢炎汉、钱枫、寿建霞、黄文广、刘媛、郑军奇、陆建萍、张宗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824—1984、GB4824—1996、GB4824—2001、GB482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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