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移动式电器附件中,仅交流电、额定电压在50V以上但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32A,*大分断电流不超过100A的自动分断和非自动(手动)复位的过流保护器(以下简称“过流保护器”)。
注1:见附录A。
注2:移动式电器附件是指由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组合而成的电器附件,如符合GB/T 2099.7-2015 3.4定义的移动式插座和3.12定义的延长线插座,电线加长组件等。
本标准规定了过流保护器的固有安全、功能安全、构造、操作和参数要求。
本标准不对漏电保护、短路保护、浪涌保护等功能进行要求和考核。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工程中应用的过流保护器。
本标准未规定取决于过流保护器在设备中的安装方法的自动分断的响应值。但如果这些值对保护使用者或周围环境有作用,由相应设备标准规定的或由制造商确定的响应值则在本标准中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