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寿命的定义中,除了灯熄灭算寿终外,灯的光通维持率低于规定值也认为是灯寿终。GB/T24908第3.2“失效”定义中规定光通维持率低于50%为失效。
IEC草案中以低于50%的光通维持率作为寿终判据,但对于专业化的照明应用,则可选择70%的光通维持率作为寿终判据。对光通维持率的选择可由制造商决定,但采用50%的必须在产品和包装上标注出,采用70%的在产品说明书中标注。能源之星标准是采用L70寿命,即光通维持率达70%时为寿命终了。
GB/T 24908的第5.7.1条规定:“灯的平均寿命不应低于25000h。”
能源之星标准规定:装饰LED灯*低寿命15000h;其他LED灯*低寿命为25000h。允许宣称较高的寿命等级。装饰灯可以宣称20000h,所有类型的灯都可以宣称30000h、35000h、40000h、45000h、50000h。但宣称寿命较高时,6000h时的光通维持率要求也相应提高,而且对于宣称寿命大于25000h的还要加测其他时间点的光通维持率。例如:宣称寿命35000h的,要求6000h的光通维持率要达到94.1%,比宣称寿命25000h的91.8%高出2.3%,而且要加测8750h时的光通维持率,要求此时光通维持率还要达到91.5%。
IEC草案规定灯的寿命由制造商决定并在灯上标出。寿命以光通维持率和内置电子镇流器的寿命共同考核。由于自镇流LED灯是一个整体,除非永久破坏否则无法拆除,因此使用完整的灯进行测试。
内置电子镇流器寿命测试包括开关试验、温度循环冲击试验、高温寿命试验。温度冲击试验为:不通电的LED灯**放置在-10℃下1h,然后立刻移到50℃烘箱内1h,如此循环5次。高温寿命试验为:LED灯在标称电压、45℃环境温度下工作到标称寿命25%时(*高6000h),在测试结束且温度降至室温后,灯还应保持点亮1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