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结构、耐燃烧、紫外线辐射、防触电保护、接地规定、热试验、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久性试验、耐热、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灯具在所有正常工作位置,因重力作用掉落碎块所要经过的开口应能留住大于3 mm的碎块。灯具上所有其他开口都应使灯泡碎粒不会沿着直接通道离开灯具。假如开口用丝网遮护且网格间隙不超过8 mm或开口用迷宫式阻挡层,则认为该灯具符合上述有关直接通道的规定。假如灯具上清晰标明仅使用满足357-IEC-3155的灯泡,则本条的上述规定不适用。如果在灯泡前有一块玻璃保护屏,在该玻璃保护屏前安装一个网格间隙不超过12 mm的丝网,则认为该灯具符合本条规定。如果灯具以单透镜作为玻璃保护屏,其丝网网格间隙应不超过25 mm,如果灯具安装复合透镜,则无需丝网。这些玻璃保护屏都应适用于正常工作时的温度,其夹紧装置应能使破碎的保护屏保持在原来的位置上。
灯具带有支架时,其支承部分应能承受灯具的十倍重量而不发生永久性变形,并且制造材料应是非可燃材料,如钢或类似材料。承受灯具重量的支架零部件应能承受十倍的灯具重量而没有永久性变形。承受灯具部分重量的支架部件应能承受灯具相应部分十倍的重量。支架与灯具间连接应锁紧,防止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