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的常用监测指标包括:噪声的强度,即声场中的声压;噪声的特征,即声压的各种频率组成成分。
(1)测量仪器。
所有测量仪器均应符合相应标准,使用前必须校准。
①测量噪声级时,使用精密和普通声级计,如需测量噪声频谱,需要声级计上佩带滤波器;
②测量等效声级时,使用积分声级计;
③测量脉冲噪声则使用脉冲声级计;
④测量声强或分析噪声信号时使用声强计、实时分析仪等。
(2)测量条件。
①测量中要考虑背景噪声的影响。当所测噪声高出背景噪声不足10dB时,应按规定修正测量结果;当所测噪声高出背景不足3dB时,测量结果不能作为任何依据,只能作为参考。
②当环境天气风速大于四级时,应停止室外测量。
③测量时要避免高温、高湿、强磁场、地面和墙面反射等因素的影响。
(3)读取法。
①稳态噪声用慢挡读取指示值或等效声级。
②周期性变化噪声用快挡读取*大值并读取随时间变化的噪声值,也可以测量等效声级。
③脉冲噪声读取其峰值和脉冲保持值或测量等效声级。
④无规则变化噪声应测量若干时间段内的等效声级及每个时间段内的*大值。
(4)测量位置(主要指测量传声器所在位置)。
①户外测量。当要求减小周围的反射影响时,则应尽可能在离任何反射物(除地面)至少3.5m外测量,离地面的高度大于1.2m以上,必要而有可能时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可监测的地域范围。但每次测量其位置、高度保持不变。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好固定在车顶上。
②建筑物附近的户外测量。这些测量点应在暴露于所需测试的噪声环境中的建筑物外进行。若无其他规定,测量位置*好离外墙1~2m处,或全打开的窗户前面0.5m(包括高楼层)。
③建筑物内的测量。这些测量应在所需测试的噪声影响的环境中建筑物内进行。测量位置*好离墙面或其他反射面至少1m,离地面1.2~1.5m,离窗1.5m处。
(5)测量时间。
①时间段的划分。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昼间还可以分为:白天、早和晚三部分。具体时间,可依地区和季节不同按当地习惯划定。一般采用短时间的取样方法来测量。白天选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如8:00~12:00和14:00~18:00);夜间选在睡眠时间范围内(如22:00~5:00)。
②测量日的选择。测量一般选择在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如果周六、日以及不同季节环境噪声有显著差异,必要时可要求做相应的测量或长期连续测量。
详细测量方法参见《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部分:基本参量与评价方法》(GB/T3222.1-2006/ISO152 0173 3840-1:2003)、《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第二部分:环境噪声级测定》(GB/T3222.2-200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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