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背景
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油烟检测包含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等。
检测项目:
饮食业油烟
检测标准:
GB 152 0173 3840
备注:
a.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b.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
c.排气管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指定。
d.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污染物浓度。
e.饮食业产生特殊气味时,参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指标执行。
以上文章内容为部分列举,更多检测需求及详情免费咨询机构在线顾问:15201733840(电话及微信),做检测上百检网-出具权威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