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现有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各类标准21个,共有39个检验项目。在这些标准中,某些检验项目的目的相同,但试验方法不同;某些检验项目的目的和方法相同,但试件的规格尺寸不同。本标准对国内现有的人造板和饰面人造板相同、相近或相似的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进行了统一,从本标准发布之日起,上述21个标准中的39个检验项目由本标准代替。此外,增加了含砂量测定等内容。
1.在试验方法上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有:
密度测定等同于ISO 9427:1989《人造板密度测定》﹔含水率测定等同于ISO 9425;1989《人造板含水率测定》;含砂量测定等同于ISO 3340;1976《纤维板含砂量测定》;
耐沸水性能测定等同于ISO 4586-21988《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装饰层压板试验方法》;耐磨性能测定等同于ISO 4586-2:1988《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装饰层压板试验方法》后成型性能测定等同于ISO 4586-21988《热固性树脂浸溃纸高压装饰层压板试验方法》。2在试验方法上等同于先进国家标准、权威区域性标准的有:
尺寸稳定性能测定等同于欧洲标准EN 318--1995《纤维板尺寸稳定性能测定》;甲醛释放量测定等同于欧洲标准 EN 120-1982《穿孔法板材甲醛释放量测定》;漫渍剥离性能测定等同于日本农业标准 JAS-1980《特殊合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