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的分类,分级、规格与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耐碱玻璃纤维为主要增强材料,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或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砂子为集料制成的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
本标准适用于厨房排烟、卫生间排气,燃气热水器废气排放所用的立管管道井。不适用于工业用通风管道和空调工程中的通风管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464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 14684建筑用砂
GB/T 15231.3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性能试验方法——-抗弯性能GB/T 15231.5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性能试验方法——抗冲击性能GB 20472硫铝酸盐水泥
JC/T 572耐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JC/T841 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JGJ 63混凝土用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