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煤矿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和顺槽转载机中部槽的试验。1试验种类
a、型式试验,b.出厂试验。
凡属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试验
a.试制的新产品(包括老产品转厂),
b.当改变产品的设i计、工艺、材料影响产品性能时;c.停产二年后,再次恢复生产时,
成批大量生产的产品按型式试验项日每三年抽试一次,e.用户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提出要求时。
试验设备及测量仪器
3.1试验装置应满足相应的试验项目要求。3.2试验装置系统参照附录A。
3.3 测试仪表、记录仪表等应具有检验合格证,并定期逐项标定。8.测量仪表精度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