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标准:
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适用范围:
GB17378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水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对海水分析的样品采集、贮存、运输、测定结果计算等提出了技术规定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大洋、近海、河口及咸淡混合水域。可用于海洋环境监测,常规水质监测,近岸浅水区环境污染调查监测,以及海洋倾废、疏浚物、赤潮和海洋污染事故的应急专项调查监测与海洋有关的海洋环境调查监测。
引用标准:
GB/T12763.2 海洋调查规范 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
GB/T12763.4 海洋调查规范 第4部分:海洋化学要素调查
GB17378.2 海洋监测规范 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
GB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HY/T07-1992 颠倒温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