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 即 End-of-Life Vehicle,是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为保护环境、减少车辆报废产生的废弃物,制定的报废车辆回收指令,其主要指令为2000/53/EC和2005/64/EC,要求2003年7月以后生产的汽车禁用铅、镉、汞和六价铬四种有害物质。
2006 年,我国发布了中国版 ELV《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于 2014 年 6 月 1 日实施 GB/T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规定了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该标准的出台使我国汽车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有据可依。
另外,主机厂也指定了相应的管控标准,对汽车材料禁限用物质进行管控。
一、欧盟ELV指令:2000/53/EC
限制物质:铅(限值0.10%)、镉(限值0.01%)、汞(限值0.10%)、六价铬(限值0.10%)。
二、中国ELV标准:GB/T 30512-2014
限制物质:铅(限值0.10%)、镉(限值0.01%)、汞(限值0.10%)、六价铬(限值0.10%)、多溴联苯(限值0.10%)、多溴联苯醚(限值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