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和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5 kV,借助外壳防护的电气设备的防护分级。本标准的目的如下;
a)规定电气设备下述内容的外壳防护等级;
l防止人体接近壳内危险部件﹔
2》防止固体异物进人壳内设备;
3》防止由于水进人壳内对设备造成有害影响。b)防护等级的标识。
各防护等级的要求。
d按本标准的要求对外壳作验证试验。
各类产品引用外壳防护等级的程度和方式,以及采用何种外壳﹐留待产品标准决定,对具体的防护等缓所采用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在有关产品标准中可增加补充要求。可在有关产品标准中作具体规定的细则见附录B。
对特殊型式的设备,产品标准可以规定不同的要求,但至少要保证相同的安全水平。
本标准仅考虑在各方面都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外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壳的材料和工艺应保证达到所需要的防护等级。
如果某类设备满足试验一般要求而且所选择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该设备型式,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该型式设备的空外壳。
有关机械损坏﹑锈蚀,腐蚀性溶剂(如切割液).霉菌.虫害、太阳辐射.结冰.潮湿(如凝露引起的).爆炸性气体等外部影响或环境条件对外壳和壳内设备破坏的防护措施以及防止与外壳外部危险运动部件《如风扇>的接触由有关产品标准规定。
不与外壳连接的隔板以及专门为人身安全设置的阻挡物,不看作外壳的一部分,本标准不予研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拗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11.2—2002绝缘配合﹐第2部分﹐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eqv IEC 60071-2;1996)
GB/T2421—199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则(idt 1EC 60068-1: 1988)lEC 60050-195:1998国际电工词汇―第195章:接地和电击防护
lEC 60050-826:1982国际电工词汇第826章:建筑物电气装置
lEC60068-2-68;1994环境试验第⒉部分:试监﹑试验L;灰尘和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