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员舱内部构件(内后视镜除外>、操纵件,顶盖或活动顶盖,座椅靠背和座椅后部零件在凸出物方面的要求,以及车窗、天窗和隔断系统的电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M。类汽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5512003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GB 14166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GB 15083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ISO 2575:2004道路车辆操纵件,指示器和信号裴置符号ISO 6487:1980碰撞试验测量技术,检测仪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内部构件interior fittings
除内后视镜以外的乘员舱内部零件,还涉及操纵件的布置,顶盖或活动顶盖,座椅靠背和座椅后部零件,以及车窗,天窗和隔断系统的电操作。
3.2
车辆型式vehicle type
就乘员舱内部构件面言-在下列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M。类车辆:—乘员舱的轮廓和构成材料;
—操纵件的布置:
—一保护系统的性能[如果制造商选择按照附录B动态评价)来确定头部碰撞区内的基准区]。与已认证的系统或车型相比,如果待认证车型能为乘员提供相同或更好的保护,则仅保护系统性能不同的车型仍属于同一车型。
3.3
基准区reference zone
除去下列区域的头部碰掩区,按照附录C或者附录B由制造商选择)来确定(见附录D对3.3的注解):
a)方向盘外缘再加127 mm的环带水平向前投影的区域,下边界是与方向盘下缘相切的水平面
(方向盘处于直线行驶位置;
b)上述规定的区域边缘与*近的汽车侧壁之间的仪表板表面部分,下边界是与方向盘下缘相切
的水平面;
e)前风窗两侧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