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斜光束前灯,即通过仪表板上的手柄操作操控前灯的倾斜角度,*先是由凯迪拉克于1915年推出。由于能够象电子启动器一样方便的调整前灯的倾斜角度,从而大大提高了夜间行车时的可视范围的目的,从而有效地提高了驾驶员驾驶的安全性能。这一技术创新很快就被竞争对手争相效仿,再度掀起了安全性能的创新浪潮。
前照灯的安装和使用
机动车装用的前照灯,其配光性能应符合 GB 4599 — 84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5948 — 86 《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的规定。机动车前左、右两边必须对称安装具有远光和近光的前照灯。装用四灯制前照灯,四灯并排时,其中一对远、近光双光束灯应对称装于外侧;另一对远单光束灯应对称装于内侧。
汽车前照灯在车上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GB 4785 — 84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的有关规定;运输用轮式拖拉机在安装位置未另作规定前,应参照 GB 4785 有关规定执行。
在用机动车前照灯如安装位置不符合 GB 4785 — 84 有关规定,允许暂时过渡使用。 同一辆机动车上对称安装的前照灯,其类型、规格、光色须一致。 机动车的前照灯光束在水平和垂直方向都应能调整,并以照准的光束方向为基准,其可调整角度应不小于± 4 ° 30 ′。 前照灯配光镜在前照灯中的位置应保持正确,其上下方位不得颠倒或旋转歪斜。 同一辆机动车的前照灯,其左、右,远、近光不允许交叉开亮。
远光用于前方无来车或不尾随其它车辆时的行驶照明。 近光用于两车相会时的近距离照明;还用于夜间以下情况: a . 尾随前车与前车相距 30 ~ 50m 时; b . 在有路灯照明的城市道路上行驶; c . 通过交通指挥岗位之前。
白天在有雾、降雪、暴雨或多尘区行驶视线不清时,可使用近光灯代替雾灯; 夜间不允许用雾灯代替近光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