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角警告牌(以下简称警告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随车携带的、使用时放置在道路上,能昼夜发出警告信号以表示停驶机动车存在的警告装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978—1994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ISO 105-197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警告牌warning triangle
能昼夜发出警告信号以表示停驶机动车存在的等边三角形警告装置。3.2同一型式的警告牌type of warning triangle
指在下列方面没有差异:
——产品型号和商标;——-光学特性;
——特定的几何尺寸和机械性能。3.3回复反射器retro reflecting device
由一个或多个回复反射光学单元组成的具有回复反射功能的光学器件。3.4警告牌正面front face of the warning triangle
含有光学单元的一面。
3.5警告牌轴线axis of the warning triangle
通过警告牌中心,且与正面垂直的直线。3.6荧光器fluorescent material
指一种整体或表面由荧光材料构成,经日光激发能产生短暂光致发光的光学器件。3.7亮度系数luminance factor
在相同的照明和观察条件下﹐被测物体的亮度(包括反射亮度和荧光亮度)与理想漫射体的亮度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