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检测地点

检测周期

报告资质

样品及邮寄要求

价格

实验室遍布全国,就近分配

可加急,最快1.5个工作日(特殊样品除外)

CMA、CNAS、CAL

样品支持快递取送/上门采样,数量及规格等视检测项而定

电议(检测的标准和检测项目数量不同而价格不同)

百检网 急速响应
百检网 全程跟踪
百检网 品质严保
微信扫一扫
百检网

24小时咨询电话

152-0173-3840

电话咨询
服务详情
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造成的污染,促进火力发电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1年,1996年**次修订,2003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调整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规定了现有火电锅炉达到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限值的时限;——取消了全厂二氧化硫*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规定;

——增设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火电厂排放的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和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中的相关规定。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大气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大气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相关标准

检测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检测对象:锅炉大气污染物

检测项目:二氧化硫

检测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检测对象:锅炉大气污染物

检测项目:氮氧化物

检测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检测对象:锅炉大气污染物

检测项目:烟尘(颗粒物)

检测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检测对象:锅炉大气污染物

检测项目:烟气黑度

检测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检测对象:固定污染源粉尘

检测项目:粉尘含量

检测标准:电力电缆保护用改性聚丙烯(MPP)导管 T/ZJHJ 001-2018

检测对象:电力电缆保护用改性聚丙烯(MPP)导管

检测项目:全部项目

检测标准: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4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电力电缆附件试验要求

检测对象:电力电缆附件(1)

检测项目:全部项目

检测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检测对象:除尘器

检测项目:除尘效率

检测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检测对象: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

检测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相关服务
检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