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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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背景

  固体废弃物具有产生源分散、产量高、组成复杂、停滞性等特点,也有毒性、燃烧性、爆炸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如果处理不当,在其产生排放处理过程中会危害水体、大气、土壤系统,破坏生态环境,如果来不及处理和处置固体废弃物,就会占用大量土地,破坏地形、植被、自然景观和农业生产。如果固体废弃物处理不当,有害成分容易从地表流失到土壤中,杀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破坏土壤结构,下面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检测内容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由环境保护部2017年5月27日批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液态废物的鉴别,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

  对于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不适用于本标准。

  检测标准

  

产品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标准
固废鉴定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腐蚀性、重金属元素、挥发性有机物、农药残留、无机氟化物、总石油烃类、酞酸酯类、湿法化学参数、水分、pH值、全磷和有效磷、挥发酚、矿物油等GB3433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