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萤石品质特性测定的取样、制样方法的基础理论、基本原则、取样的基本设备和操作。不同规格的二二分器尺寸见附录A.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级别的萤石,即酸级、陶瓷级和三种冶金级(精矿、球团矿和原矿)皮带输送、货车和料箱、船和料堆在装卸过程中进行的取样。取样用于测定下列品质特性:
a) 粒度分布;
b) 水分:
c) 化学成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交货批lot
为评定品质特性所构成一定数量的萤石。
2.2
份样increment
一次从大量萤石中取得一-定数量的萤石。 份样有以下两种形式:
a) 取样设备从一交货批中一 次取得-定数量的萤石。
b) 用份样缩分法-次取得一 定数量的萤石。
2.3
副样partial sample
在一个交货批中取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份样组成的一定 数量萤石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份样经
过破碎,按照本标准,在合适时进行合并成副样。
2.4
大样gross sample
一交货批的全部份样组成一定量的萤石或全部的份样或副样分别经过破碎,按照本标准,在合适时
进行合并成大样。
2.5
手工取样manual sampling
用取样工具包括机械辅助工具,进行人工取样。
2.6
机械取样mechanical sampling
使用机械方法进行取样。
试样test sample
按照该类样品所规定的方法制备,用于测定化学成分、水分、粒度分布的样品。
注:如果整个试样都用于进行试验,此时试样也可叫做试料。